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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通篇来讲连文都算不上,所以便吃掉了那个“文”字。
我想每个人的习惯里都有特定的几个字,林夕喜欢用声线,我以前写喜欢用幻觉,虚无,还有好多,而现在我喜欢用大抵 以前的词我会极力避免,人总是这样发现了习惯,于是开始打击习惯,但是大抵,我却又不厌,总也要脱离三分的距离,才略显清醒,即使通篇都像爱情文字。
人毕竟是人,字里行间没了人气,那写出来是理性还是麻木,也许只是分出了男女有别,倘若极力撇去这份生气,是升华,还是直接堕入尘埃。。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: http://txcm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CE1A07169A30FB3B!1214.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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